到2016年,省辖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40%;到2020年,县(市、区)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,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%以上。这是省政府发文作出的最新要求。
我省被列为全国利用试点
初步统计,截至2014年年底,全省城市建筑垃圾存量达到5亿吨,年增量1亿吨左右,出现了建筑垃圾“围城”、“堆山”、“填河”等现象,不仅占用土地,污染水体和空气,而且影响市容,存在很多安全隐患。
目前,我省已有许昌、郑州、漯河、安阳等城市建成年处理能力210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。